为省钱没要维修单据 冰箱没修好维权遇阻
■市民提问
日前,陈先生投诉,自己的冰箱维修过后却并不好用,进行二次维修还要再加钱。
据陈先生介绍,自己家的冰箱是2007年买的,但在今年4月末的时候出了问题,“冷冻室是好用的,但是冷藏室一直不制冷,冷藏室的温度居然达到18度。”
于是,陈先生找到一家维修部进行维修,“当时维修员高师傅来给修了一下,冷藏室的温度开始往下降,等了一小段时间,冷藏室的温度从18度降到了12度。”
陈先生说,“这个时候,维修人员说,温度开始下行,冰箱已经修好了,让我们给钱。”
陈先生一看,温度确实开始下降了,就准备给维修人员拿钱,但一问价格要450元的维修费,陈先生说,自己当时讲了讲价,高师傅同意少交100元钱,但前提是不给开发票或者是维修单据。陈先生也没想太多,觉得冰箱修好了,有没有发票也无所谓,于是直接给高师傅拿了350元钱。
但是,维修人员走后,陈先生家冰箱冷藏室的温度就没再下降过,始终维持在12度左右。“冰箱也没给我修好呀!”于是陈先生再度给维修部打电话,要求退回350元维修费,维修部表示,这个事情应该由高师傅负责,而陈先生再打高师傅的电话,高师傅却一直以没有时间为由没有再次为他维修,陈先生说,“后来再打那个维修工人的电话,他干脆都不接了。”陈先生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维权。
■帮问
消费维权法律援助律师团成员、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永刚表示,目前陈先生自己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自己的冰箱是由上述维修部维修的,很难维权。
刘永刚表示,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票据,一旦以后出现问题,才能有效维权。
责任编辑:李群
来源: 华商晨报